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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回归最初
途经一场爱情 本章字数:7020 途经一场爱情txt下载
我庆幸顾维最终还是礼貌地打开了车门。( 打扮十分可疑,但是在晚上约一个交情浅薄的人,他或许比我还要可疑了。我钻进车里,寒冷就减轻了一半,q市十一月的晚上,真的不是一般的冷,想想以前和陈许在这种天气里还坐在外面,只能用一句话形容,恋爱中的女人没有智商。
他上下打量着我,我从容地摘掉墨镜,问他去哪里。虽说是明天下午的飞机,但是我并不打算因此就陪他通宵熬夜。顾维答非所问,评价起我的这身行头来。
有一句话曾经在圈子里很流行。起初这句话并不是在演艺圈里盛传,而是在时装圈。虽然两个圈子里的人互相看不顺眼,又要互相依存,又在最终产生交集。
原话是这样的:时尚只存在女性与取向非正常的男性之中。
虽然有些极端,却还是有些道理。男女吵架,男的总是说,你买这么多相同的衣服做什么,而女的则不解,明明款式不同,怎么到了男人嘴里,就变成一样的东西了。
我飞快地回复顾维的问题,“如果您需要一个穿着考究的人陪您去什么高档场所,那还是另择高明。”我十分平静地说着,而内心的情绪则是乌烟瘴气。
他扬眉示意我再继续,我却编不出话来。借口没有,理由却很简单,刚刚错过了一段可能不错的恋情。
仅仅只是可能,因为我们谁都不会预卜未来,只能凭借着经验。可是谁能保证自己的恋爱经验不会出错?
顾维笑了笑,他说我不可能因为你穿的像是个……他顿了顿,斟酌了下用词,模棱两可的用学生两字形容我,而后淡淡地继续他刚才说了一半的话,“总不能因为你穿的像个学生,所以我们就要去路边摊喝扎啤。”
“您见过二十七岁的学生?”我轻描淡写地呛他。
他耸耸肩不置可否。
虽然我这样说,但是我确实也不喜欢去路边摊喝扎啤,不是因为档次而问题,而是在十一月的晚上吹着冷风享受啤酒刺激神经的快感,没等酒精开始发作,就已经被寒风吹得东倒西歪。索性邀请我的人是顾维,哪怕我穿着考究的礼服,对他说我想去路边摊喝啤酒,他也一定只会把我当做一个神经,然后继续朝他的目的地前进。
一个穿着讲究一个穿着近似居家服的人同时出现,是一件颇为诡异的事情。
他也发现了,所以他微微皱眉,但是却没有说什么。也许他此刻正在后悔,而有句话叫做世事难料,平时怎样的人,在某个时间并不一定会按部就班地继续那样做,所以我会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却没有想到平日里注重形象的程暮会不修边幅。
服务生的目光在我们身上来回徘徊。我摘掉这顶难看的毛线帽,天气干,摩擦的原因微微起了静电,我看了一眼酒单的价格,问了个实际的问题,“你请客?”
他垂眼没有回答,而是利索地点完了他自己的东西。我了然,这位顾先生同样是一个拒绝别人问他点餐同时他也拒绝为别人点餐的人。我随口报了几个名字,合上酒单。
我其实是有点诧异他会来这种地方喝酒,严格来说,这里称不上酒吧,人少,安静,很适合一个人来。单就后面几点,我是觉得符合顾维的,但是喝酒这个东西,有人极为喜欢,有人极为厌恶。
越是理智的人,越是对酒敬而远之。
诧异的人不止我一个,对面的人也颇为诧异地扬眉看向我。我曾经同他说过我酒量不错,是他为我挡酒的那一次。有的时候男人为一个女人挡酒,并不一定是出于男女感情,而只是一种礼节,他所受到的教育告诉他要在这个时候为这个女人挡酒,而并非是因为爱慕所以才会替她挡酒。
但是知道我酒量不错,他依旧诧异地问了一句:“没问题?”
“我喝的越杂越不会醉。”我解释说。
我们两个人,没什么关系,又有一点牵连,在一家偏僻的店里各自喝着自己选择的东西。没人开口讲话,也没有多余的肢体语言,有点与这家店格格不入。
毕竟人喝酒,要么是借酒消愁,要么是庆祝喜事,单纯地喝酒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尤其是没有人陪着聊天的情况下。
他许久也没有说出晚上找我的含义。不过我想了想,他不说反而是件好事,毕竟每次他与我联系的时候,对于我来说,都不是一件可以让我感到愉快的事情。
这就是人与人决定性的不同。与他呆在一起,就容易觉得压抑。
我慢条斯理地喝着杯里的酒,我一直都不是一个形式主义,怎么喝酒,怎么喝酒显得诱人,这些我懂,但是却懒得将它们用于实际,所以coa骂我没前途。
而顾维则不同。他喝酒的时候,同样慢条斯理,但是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的,又有点类似于陈酒,经过岁月的沉淀,最终留在他身上的一种本质。
他不经意地问了我一个问题。
“你们女人的爱情,是不是都要建立在经济之上。”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恰好手里握着酒杯,就差一点,我大概就会将刚刚含在嘴里的液体以一种极为不雅的姿势送给这张木头桌子。
换做是任何一个人问我,我大概都不会有这么多的吃惊。
他瞥了一眼,“你随便说说就好了。”
我强忍下对他翻白眼的冲动,我们的关系并不能说可以熟悉到讨论这种已经上升到哲学角度的问题,可是有句话怎么说的,晚上的人最正常,到了白天,就又披上了外衣。
说得好像白天我们就是披着人皮的动物。
现代的男女啊,就算是想追求纯粹的爱情,最终也只是因为利益所需而走到一起。我一直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晃动着酒杯。
这可真是奇怪,我斟酌地说了几句,他也只是平淡地点头,没有发表意见。
除了爱情,我们首先是个人,要生活。像顾维这一类衣食无忧的人,自然可以追求他们的精神恋爱,而我们不同。拿我来说,我要考虑收入,考虑支出,考虑我这张脸能带来收入还能持续多久,所以对于我这一类人来说,没有经济基础的精神恋爱,就太过于空白无力了。
年轻的时候,没有负担,谈一场恋爱,什么也不用考虑,只用一心去享受爱情的甜蜜。而到了一定的年龄,不世俗的人也要被社会磨掉了棱角,也就变得世俗了。我慢慢地同他说道,“但是,两个世俗的人因为利益在一起,日久也许会生出那么一点情来,但是真是假,是多是少,就看个人了。”
顾维轻轻地笑了。他漫不经心地眯着眼睛问我,“程暮,你这样活着不累吗?”我在他的眼睛里甚至可以看到自己的倒影,他虽然是笑着,但只是浮于表面的笑,他说:“这样算计来算计去,还不如什么也别想,看得顺眼了,就去试试,合适了,就一起,不合适了,就分开。”
说道最后,也不知道他是说给我听,还是说给谁听。
“是啊,可是我曾经也什么都不想,凭着自己的感觉有过一次,结果不就是现在这个局面。”我摊开手,不用我挑明,他也清楚我指的是什么。
爱情最后变成一场智力角逐,并不一定是男人女人的错。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必然早就快餐式爱情的结果。
或者已经不能称之为爱情。
顾维对我说,他喜欢聪明的女人。
我抿了一小口酒,问他然后呢。
“然后我发现,恋爱中的女人比福尔摩斯还要精明。”他说道这里的时候,自嘲地笑了两声。
我说:“你们觉得恋爱中的女人笨拙,是因为她们不愿意戳破你们的谎言。”
“你说得对。”
这个晚上的顾维,像是卸掉了他平日里高高在上的伪装。我几乎开始怀疑曾经自以为是觉得这个就是顾维了的念头,在这短短的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产生了动摇。
眼睛看到的是真实的。耳朵听到的也是真实的。但假如一开始对方就是以欺骗者的姿态出现在你的面前呢。
顾维的眼睛也是真真的黑,情绪也只是深深地浮在眼底。我们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他突然开口说:“程暮,你赢得干净利落。”
我不解地发出一个鼻音。
对于已经不再年轻的男女来说,过于灼热的爱情不适合他们。因为太过于灼热,不小心就会伤了自己,所以我们这个年龄的人,大多数彼此试探,却都不愿意将某个字说出口。说出来了,就觉得自己已经低人一头,那日后的生活,也必然是只能存在于对方的阴影里。
他又低头喝了一口,我就愣愣地等着他的下句话。
他的第二句话我等了许久才等到,他一只手扶着前额,缓缓地说:“我以前喜欢聪明的女人,后来觉得笨拙的也不错,而最近发现,还是最初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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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下打量着我,我从容地摘掉墨镜,问他去哪里。虽说是明天下午的飞机,但是我并不打算因此就陪他通宵熬夜。顾维答非所问,评价起我的这身行头来。
有一句话曾经在圈子里很流行。起初这句话并不是在演艺圈里盛传,而是在时装圈。虽然两个圈子里的人互相看不顺眼,又要互相依存,又在最终产生交集。
原话是这样的:时尚只存在女性与取向非正常的男性之中。
虽然有些极端,却还是有些道理。男女吵架,男的总是说,你买这么多相同的衣服做什么,而女的则不解,明明款式不同,怎么到了男人嘴里,就变成一样的东西了。
我飞快地回复顾维的问题,“如果您需要一个穿着考究的人陪您去什么高档场所,那还是另择高明。”我十分平静地说着,而内心的情绪则是乌烟瘴气。
他扬眉示意我再继续,我却编不出话来。借口没有,理由却很简单,刚刚错过了一段可能不错的恋情。
仅仅只是可能,因为我们谁都不会预卜未来,只能凭借着经验。可是谁能保证自己的恋爱经验不会出错?
顾维笑了笑,他说我不可能因为你穿的像是个……他顿了顿,斟酌了下用词,模棱两可的用学生两字形容我,而后淡淡地继续他刚才说了一半的话,“总不能因为你穿的像个学生,所以我们就要去路边摊喝扎啤。”
“您见过二十七岁的学生?”我轻描淡写地呛他。
他耸耸肩不置可否。
虽然我这样说,但是我确实也不喜欢去路边摊喝扎啤,不是因为档次而问题,而是在十一月的晚上吹着冷风享受啤酒刺激神经的快感,没等酒精开始发作,就已经被寒风吹得东倒西歪。索性邀请我的人是顾维,哪怕我穿着考究的礼服,对他说我想去路边摊喝啤酒,他也一定只会把我当做一个神经,然后继续朝他的目的地前进。
一个穿着讲究一个穿着近似居家服的人同时出现,是一件颇为诡异的事情。
他也发现了,所以他微微皱眉,但是却没有说什么。也许他此刻正在后悔,而有句话叫做世事难料,平时怎样的人,在某个时间并不一定会按部就班地继续那样做,所以我会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却没有想到平日里注重形象的程暮会不修边幅。
服务生的目光在我们身上来回徘徊。我摘掉这顶难看的毛线帽,天气干,摩擦的原因微微起了静电,我看了一眼酒单的价格,问了个实际的问题,“你请客?”
他垂眼没有回答,而是利索地点完了他自己的东西。我了然,这位顾先生同样是一个拒绝别人问他点餐同时他也拒绝为别人点餐的人。我随口报了几个名字,合上酒单。
我其实是有点诧异他会来这种地方喝酒,严格来说,这里称不上酒吧,人少,安静,很适合一个人来。单就后面几点,我是觉得符合顾维的,但是喝酒这个东西,有人极为喜欢,有人极为厌恶。
越是理智的人,越是对酒敬而远之。
诧异的人不止我一个,对面的人也颇为诧异地扬眉看向我。我曾经同他说过我酒量不错,是他为我挡酒的那一次。有的时候男人为一个女人挡酒,并不一定是出于男女感情,而只是一种礼节,他所受到的教育告诉他要在这个时候为这个女人挡酒,而并非是因为爱慕所以才会替她挡酒。
但是知道我酒量不错,他依旧诧异地问了一句:“没问题?”
“我喝的越杂越不会醉。”我解释说。
我们两个人,没什么关系,又有一点牵连,在一家偏僻的店里各自喝着自己选择的东西。没人开口讲话,也没有多余的肢体语言,有点与这家店格格不入。
毕竟人喝酒,要么是借酒消愁,要么是庆祝喜事,单纯地喝酒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尤其是没有人陪着聊天的情况下。
他许久也没有说出晚上找我的含义。不过我想了想,他不说反而是件好事,毕竟每次他与我联系的时候,对于我来说,都不是一件可以让我感到愉快的事情。
这就是人与人决定性的不同。与他呆在一起,就容易觉得压抑。
我慢条斯理地喝着杯里的酒,我一直都不是一个形式主义,怎么喝酒,怎么喝酒显得诱人,这些我懂,但是却懒得将它们用于实际,所以coa骂我没前途。
而顾维则不同。他喝酒的时候,同样慢条斯理,但是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的,又有点类似于陈酒,经过岁月的沉淀,最终留在他身上的一种本质。
他不经意地问了我一个问题。
“你们女人的爱情,是不是都要建立在经济之上。”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恰好手里握着酒杯,就差一点,我大概就会将刚刚含在嘴里的液体以一种极为不雅的姿势送给这张木头桌子。
换做是任何一个人问我,我大概都不会有这么多的吃惊。
他瞥了一眼,“你随便说说就好了。”
我强忍下对他翻白眼的冲动,我们的关系并不能说可以熟悉到讨论这种已经上升到哲学角度的问题,可是有句话怎么说的,晚上的人最正常,到了白天,就又披上了外衣。
说得好像白天我们就是披着人皮的动物。
现代的男女啊,就算是想追求纯粹的爱情,最终也只是因为利益所需而走到一起。我一直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晃动着酒杯。
这可真是奇怪,我斟酌地说了几句,他也只是平淡地点头,没有发表意见。
除了爱情,我们首先是个人,要生活。像顾维这一类衣食无忧的人,自然可以追求他们的精神恋爱,而我们不同。拿我来说,我要考虑收入,考虑支出,考虑我这张脸能带来收入还能持续多久,所以对于我这一类人来说,没有经济基础的精神恋爱,就太过于空白无力了。
年轻的时候,没有负担,谈一场恋爱,什么也不用考虑,只用一心去享受爱情的甜蜜。而到了一定的年龄,不世俗的人也要被社会磨掉了棱角,也就变得世俗了。我慢慢地同他说道,“但是,两个世俗的人因为利益在一起,日久也许会生出那么一点情来,但是真是假,是多是少,就看个人了。”
顾维轻轻地笑了。他漫不经心地眯着眼睛问我,“程暮,你这样活着不累吗?”我在他的眼睛里甚至可以看到自己的倒影,他虽然是笑着,但只是浮于表面的笑,他说:“这样算计来算计去,还不如什么也别想,看得顺眼了,就去试试,合适了,就一起,不合适了,就分开。”
说道最后,也不知道他是说给我听,还是说给谁听。
“是啊,可是我曾经也什么都不想,凭着自己的感觉有过一次,结果不就是现在这个局面。”我摊开手,不用我挑明,他也清楚我指的是什么。
爱情最后变成一场智力角逐,并不一定是男人女人的错。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必然早就快餐式爱情的结果。
或者已经不能称之为爱情。
顾维对我说,他喜欢聪明的女人。
我抿了一小口酒,问他然后呢。
“然后我发现,恋爱中的女人比福尔摩斯还要精明。”他说道这里的时候,自嘲地笑了两声。
我说:“你们觉得恋爱中的女人笨拙,是因为她们不愿意戳破你们的谎言。”
“你说得对。”
这个晚上的顾维,像是卸掉了他平日里高高在上的伪装。我几乎开始怀疑曾经自以为是觉得这个就是顾维了的念头,在这短短的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产生了动摇。
眼睛看到的是真实的。耳朵听到的也是真实的。但假如一开始对方就是以欺骗者的姿态出现在你的面前呢。
顾维的眼睛也是真真的黑,情绪也只是深深地浮在眼底。我们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他突然开口说:“程暮,你赢得干净利落。”
我不解地发出一个鼻音。
对于已经不再年轻的男女来说,过于灼热的爱情不适合他们。因为太过于灼热,不小心就会伤了自己,所以我们这个年龄的人,大多数彼此试探,却都不愿意将某个字说出口。说出来了,就觉得自己已经低人一头,那日后的生活,也必然是只能存在于对方的阴影里。
他又低头喝了一口,我就愣愣地等着他的下句话。
他的第二句话我等了许久才等到,他一只手扶着前额,缓缓地说:“我以前喜欢聪明的女人,后来觉得笨拙的也不错,而最近发现,还是最初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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