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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一场婚礼

文/薄荷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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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了摇头,导购小姐却还用眼神鼓励我,让我试试。

    顾维也就算了,他虽然曾经送给我礼服,但是后来无数次证明。那件衣服绝对不会是他亲自挑选的,也许在他的印象里,红色衬我,所以他就提了红色。

    我的纠结被他看在了眼里。

    “不喜欢?”

    “不喜欢。”我认真地摇头,在原则问题上退让不是我的作风,何况……导购小姐挑选的正装,也太过老成了。我对着镜子比划了一下,彻底放弃将自己装进这个衣服里。

    让我吃惊的是,他同意了我的意见,“确实不好看。”

    帮一个孕妇挑选正装是一件颇为困难的事情,最后我已经想自暴自弃地说“算了,我就穿着宽松的衣服好了。”我是真的逛累了,倒是顾维。之前在楼下看小孩衣服的时候,兴致缺缺,这时候却来了兴趣,“这个呢。”他指着一套黑色的问我。

    我们的角色似乎换了,现在轮到我坐在休息区里休息,他却一个人在各种女装店里穿行。女装店里的导购见到他这一类人,就如同见到了解救他们这一个月奖金的救世主。恨不得将所有季节的新款都让他全部带走。

    我做演员的时候,幻想过自己有一天站在品牌店里,对画着精致妆容的导购小姐说,“这些我都要了。”

    而现实则,即使我做演员,选购一件服装的时候,也要小心翼翼地拎起一件贵重的衣物,再三犹豫之后,才确定地告诉导购小姐,“我要这件。”

    算了,我还是不去过多幻想了。

    我看到导购小姐脸上在看到顾维的时候,一瞬间眼睛里浮现出来的亮光。又在他没有听她们的介绍之后,立刻变脸似的表情垮了下来。

    直到接近饭点,我的肚子尴尬地发出一声微不足道的响声,但是在安静的店面里。就不再那么微不足道了。

    “先去吃饭吧。”

    先?我抬眼有气无力地说,“还逛吗……”

    “你累了?”

    我表现的还不够明显吗。我现在只想吃个晚饭,找个柔软的地方睡上一觉,至于负荆请罪,还有两天呢不是。

    顾维一针见血地指出,我这叫做拖延症。

    我心不在焉地问他:“我不将自己塞进那些狭窄的衣服里。会给你丢面子吗。”

    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过了三秒,又或者是五秒,“不会。”

    “那就是了。”

    我是个爱面子的人,如果可以,我绝对不会任由自己以一个不堪的形象出现在别人面前,除了关系亲密的人之外。但是,我低下头看着日益凸显的腹部,为了面子,将自己费力地套上紧身的服装,有这个必要吗。

    等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我自然而然会知道,是否有这个必要。

    但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首先会为自己今天的懒惰行为付出代价。

    周一的晚上,我拉开衣柜,看着款式类似的服装,默了默,一股脑地从衣柜里取出来,全部放在了床上。主卧的双人床自然不会小,而我搬出来的衣服却依旧占据了与床相等的面积。

    这件颜色太重了。

    那件太不喜庆了。

    太暗了。

    太亮了。

    我头疼地在床上翻找着合适的衣服,曾经我喜欢的那些裙装早就被我封藏在衣柜的最深处。顾维进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可怕的景象,他刚沐浴完,头发上还滴着水,“你在干什么。”

    回头,不出意料地,眉头已经生硬地绞在一起,他尽量控制了他的语气,不过因为画面太过……狼藉,他扯动嘴唇的动作还是暴露了他的心情。

    “衣柜爆炸了,还是衣服发霉了,你需要全部拿出来晒一晒。(

    谁会在晚上晒衣服啊,我低着头,默了下:“明天穿的衣服啊。”

    “之前有人说不在乎。”

    “我不是说不在乎。”我叹了口气回答,但是又不能说我是累了,不想逛街了。

    他擦着头发的动作没有停,坐在床边后,他盯着床上铺开的衣服,低头一笑,“都一样,随便选个就行了。”

    我被他这一笑吓住了,半天后我才从他微妙的一笑里缓过来,“那我就穿睡衣去了。”

    谁知他竟然反常地顺着我的这个玩笑话说,“那明天小裳的婚礼就变成了睡衣派对。”

    我差点就捂着胸口说“我收到了惊吓”,平常嫌少开玩笑的人,突然一本正经地说起玩笑话,一时间难以让人接受。

    “我开玩笑的。”

    “……”我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装腔作势地说,“我吓到了。”

    我觉得顾维说得话也没有错,家庭式的婚礼,穿什么也无需太过较真。只是穿的正规一些,不是一种最基本的礼貌吗。我既然笃定地答应了他去,就想将所有的都做到最好。

    我收拾着床上的东西时,心里非常不舒服,也不知是从哪个时间点开始,自己开始习惯站在他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我皱起眉头,手上的动作也慢了下来。

    “想什么呢。”这人没有预兆地从后握住我的手。

    “哦,想明天红包要怎么给。”我搪塞过去。

    “给一份就是了。”他松开手,接过我递给他的衣架,他还在继续说着,“之前我们也有一次机会收红包的。”

    我已经猜到他的下一句话了。

    “不过因为有个人失信跑了。”

    我有点烦躁地捋了捋耳边的碎发,他淡淡继续着:“之前有个人还说每次都是给别人送红包,从来没有收到过。”

    我反应过来了,他是故意的。

    我双手投降,弯下身子从他与衣柜之间形成的包围圈里逃了出来,“我认错,我认错。”我一连说了两句,本来只是想掩盖过自己不舒服的原因,他却扯到了陈年往事。

    稍微回忆了一下,还真的是,我抱怨过,这还没多久呢,就给蒙循送了两次红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回来。听到我抱怨,某人不咸不谈地点点头,“很快。”

    “认错?”他反问我。

    “又不是你的错。”没等我开口,他已经走过来,直接说道:“虽然你确实有一小部分责任。”

    一小部分?

    “既然结婚了,我希望你有问题可以直接告诉我,而不是用拐弯抹角地方式让我去猜测。”

    和我妈说的一模一样。

    “你不相信,我就让你变得相信。”

    “等等,”我打断了他说的话,“基本上你说的话我都相信了,你说你应酬的时候很少喝酒,我就信了,然后呢,喝的酩酊大醉的人是谁哦?”

    他开口问了我一个问题,“那为什么有人喊你去酒店,你就去了。”

    我没吭气。女人的直觉?谁会相信这些莫名其妙的可能性?

    偏偏我就信了。

    我不得不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喜欢过那么久的人都可以选择别人,何况只是相处了一段时间就决定结婚的男女。

    “我说过‘我会回来’,但是你选择了相信别人。”

    我抬眼看向站在我眼前的男人,他声音平实,不像是在纠结过去那摊子烂事,而是在叙述一件事实的。他长吁了一口气,想要将胸腔中的压抑全部发泄出来,“程暮,你应该试着相信我。”

    我抿着嘴唇。什么“我有一小部分责任”,这不,几句话全怪在了我的头上,还说的我愧疚又自责。

    但是正如顾维所说,在那个时候,我下意识地选择了去相信一个陌生人,一个我根本不清楚对方长相,隔着一个手机的人,而没有选择去相信一个至少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的人。

    我默不作声,过了会我才说:“对不起。”

    他却比我还惊讶,“你和我说对不起干什么。”

    “呃?”

    那应该和谁说。

    “和你自己。”也许是屋内的灯光太过柔和,导致我觉得他脸部的线条都柔和了起来。

    说不定是错觉呢?

    但是身体上的接触却告诉我,不是错觉,哪里会有这么真实的错觉,皮肤与皮肤接触时的温度与柔软的触感,只是点到为止,如同蜻蜓点水的亲吻。

    我不解,什么时候这人连接吻都简单到嘴唇互相碰触一下就结束了。

    我更不解的是,为何我要与自己说对不起。

    我困惑地皱着眉头看向他。

    “本来你可以在三十岁之前告诉很多人,你结婚了。”也不知道他是回味,还是嘴唇发干,舔了下嘴唇后,扯动嘴角说:“现在你是彻底变成了三十岁才能告诉很多人,你结婚了。”

    被他这样一说,还真的有些道理。

    “索性我娶你的时候,你还是二十多岁。”

    二十九岁确实也算是二十多岁。

    原来我也可以如此的厚脸皮。

    但是他说的话,怎么听,都像是他在自我夸奖。冬广长才。

    “所以,要不要今年再一次结婚。”看到我表情松懈了之后,顾维问我。

    我的第一反应是:“那是重婚罪。”

    “……”

    我这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再办一次婚宴。

    “你不怕我再跑一次?”

    “那就趁你还在孕期。”

    “……我可不想挺着个肚子穿婚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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